重庆市工程技术轻纺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第七章 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第十三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1项;
2.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获省(部)级技术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5);
4.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3项小型轻纺工程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或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5.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研制完成难度较高、较复杂的新产品、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项目2项以上,在实际中推广应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参与编制已发布的国家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1项;或参与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等1项(排名前5);或参与编制已备案实施的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2项(排名前5);
7.公开出版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出版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2部(每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可行等)报告2篇。
第八章 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第十四条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第十五条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须满足以下能力业绩条件:
8.公开出版著作(独著10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或主编已出版的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或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可行等)报告3篇。
本条件所指轻纺工程专业领域包括:
(一)轻工电器: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五金厨卫、衡器、灯具照明装置等轻工消费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技术推广。
(二)轻工工艺:制浆与造纸、发酵、皮革化学、日用化工、日用硅酸盐、皮革制品、塑料制品、玩具、家具、文体制品、体育器材、日用杂品等工艺研究、技术研发、制造、检验、技术推广。
(三)轻工装备:轻工制冷装备、轻工热电装备、轻工机械装备、轻工电器气、轻工包装印刷、日用机械、室内装饰的制造与生产装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运行维护、技术推广。
(四)纺织工程:纤维、纺纱、织造、非织造、丝绸、纺织标准化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设备管理、研发设计、检测、纺织智能设计与制造、市场应用推广。
(五)染整工程:染整工艺、轻化工技术、印染助剂技术、印染设备管理、印染生产管理、印染智能设计与制造管理、印染污染物处理、检测、市场应用推广。
(六)纺织装备:纤维设备、纺纱设备、织造设备、非织造设备、印染设备、数码印花设备、丝绸设备、服装设备、动力设备、空调除尘设备、废旧纺织品回用设备、智能化流水生产线、纺织印染污染物处理设备等的开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市场应用推广。
(七)服装工程:服装、家用纺织品设计与工程、服装结构与工艺、服装标准化生产与加工技术、设备管理、服装(家用纺织品)智能设计与制造、编织工艺、检测、市场应用推广。
轻纺工程专业著作:
《轻纺产品******分析》
《轻工企业电器******》
《轻工机械制造******》
《制浆造纸******检测》
《纳米纺织工程******》
《染整工艺与******》
《纺织品******工艺学》
《服装工程设备配置******》
《******服装工程管理》
《舞台服装******学》
《服装设计与******研究》
《服装工业工程生产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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